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由应急管理状态全面转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扩大援企稳岗政策的受益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精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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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税收征管关系在松江区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培训内容: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每个项目培训总课程不少于24课时(1080分钟),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不包含答疑辅导、评价测试环节时间。

 

培训对象: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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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平台

 

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附件1)文件中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条件要求。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培训学员必须实名制签到注册,实名制包括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陆签到注册。

 

1、自有平台: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含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平台)组织实施培训的,需提交《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承诺书》(附件2);利用总公司或母公司平台开展培训的,需另外提交与上级单位的所属关系证明。

 

2、第三方培训平台: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提供的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符合相关文件的检测结果报告及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的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用人单位选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集公布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直接开展培训备案认可。(公布的机构名单可参照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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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申请流程

 

(一)备案申报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实现网上办理。

 

1、备案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报备案”通道进行申报。

 

2、备案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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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松江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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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简介等(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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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通过大数据比对有电子证照信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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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7系统自动生成并加印电子签章)

5

前述有关线上平台的相关承诺或线上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的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与第三方签订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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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总公司或母公司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交与上级单位的所属关系证明

(二)培训实施

1、开展培训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申报备案。

2、培训结束

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

(三)补贴申请

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单位,严格按照经备案认定的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并导入实际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

《2021年松江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8)

2

《2021年松江区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附件9)

3

培训过程证明材料(包括:职工线上培训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评价测试等平台截屏各2张、配套数据及线上培训平台的相关用户权限等)

4

培训对象为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交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间的劳务合同及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

 

4

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1个项目)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对上年度未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的企业最高可享受的线上培训补贴总额为1万元;对上年度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的企业最高可享受的线上培训补贴总额为100万元

 

5

培训督导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线上培训进行督导(须提供线上培训平台的相关用户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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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联系方式

 

 

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21-67848587

 

邮箱地址:sjjczypx@163.com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607室